一、内容
******有限公司
(二)原邀请理由为:符合采购管理办法中“经批准的其他项目”条件。
现变更邀请理由为:符合采购管理办法中“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,需要再次向原供应商采购的”条件。
(三)对本******银行总行采购中心提出。
二、联系方式
采购经办:朱老师
联系方式:******
联系邮箱:******
监督邮箱:******
******银行总行采购中心
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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